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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函授、夜大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若干规定
2010-07-08 15:26:00   发布:    点击:

 

一、教学要求

1、通过毕业论文(设计)的写作实践,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以检验其学习质量和综合运用能力。

2.使学生接受科学分析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。

3.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、设计构思以及查阅文献资料、手册图表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。

二、课题选择

1.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,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,有利于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,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。

2.应考虑函授生在职、专业对口的特点,使他们在原有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提高,鼓励部分学生有所创新;题目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度,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
3.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,也可以由学生自行确定,但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,选定题目后学生要陈述选择的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,经所属院系批准、备案。毕业设计课题一经指导教师确定,不得随意更动。

4.毕业论文(设计)课题任务书应提早下达,一般要提前3个月,以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。

三、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

1.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,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。

2.在毕业论文(设计)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。

3.为确保指导力量,充分发挥指导作用,每名指导教师所带函授毕业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。

4.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,着重于启发引导,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在论文(设计)阶段,既不包办代替,又不放任自流。

四、指导教师职责

1.选好毕业论文(设计)课题,拟定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。编写毕业论文(设计)教学方案,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,做好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。

2.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。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,指定主要参考书目。对多人承担的题目,须让所有参加者论证总体方案,并使每个学生都有工作量饱满的独立完成部分。

3.审定函授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,定期检查函授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工作进度和质量。

4.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报告。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后,向答辩小组提出学生的工作态度、能力与水平、论文质量及课题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。

5.对函授生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成绩评定。

6.严格要求学生,要培养函授生良好的学习风气、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。

五、毕业论文(设计)要求

1.努力学习、刻苦钻研,按时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。

2.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,注意向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学习。

3.独立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,弄虚作假者,以不及格论处。

4.敢于创新,勤于实践,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时间,一般安排3个月,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。

七、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经费开支
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不得收取任何费用,其经费在学生学费中开支。

八、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

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后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。各教学院系须成立答辩小组,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。答辩工作一般在院本部和函授站进行。

函授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必须严格要求、保证质量。答辩前,答辩教师要认真审查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,包括图纸、记录和说明书等,审查后要写出评语。答辩一般逐个进行,并作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。

答辩小组在函授站只对每个函授生的答辩写出评语、提出评分意见(不得向学生公布),最后成绩返校后统一评定。

九、函授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

1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成绩评定,采用五级制,即优、良、中、合格和不合格。评定成绩时,必须实事求是,公正合理,禁止人为提高分数。

(1)优:论点或观点正确鲜明,论证或阐述严密,论据充分或事例有典型性,有较强的逻辑性,层次清楚,重点突出,能将实际问题与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,有独到的见解。

(2)良:论点或观点正确,内容较充实,论证或阐述较充分,结构合理,重点突出,能联系实际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,有一定的见解。

(3)中:论点正确,论据较充分,阐述清楚,结构较为合理,有重点。能联系实际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,有一定的见解。

(4)合格:论点或观点基本正确,能围绕论点或观点进行论证,结构较为恰当,能看出文章的中心或重点,能联系工作实际,有一定的说服力。

(5)不合格: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为不及格。

A:论点或观点有严重错误或含混模糊不能成立。

B:内容空洞贫乏或互相矛盾,思路不清,结构混乱无条理,无说服力。

C:字数不足5千。

D:抄袭、剽窃、请人代写。

评定成绩时对“优”和“不及格”应从严掌握。“优”一般不超过评审毕业作业的15%,但应从实际情况出发,不宜硬行按比例确定。

2、评定成绩应考虑三个因素:

论文质量约60%

答辩效果约30%

难易程度约10%

评定成绩程序

1)负责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对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成绩提出建议;

2)答辩小组按比例提出五个级别学生成绩名单建议;

3)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集体审查优和不合格学生条件,确定论文成绩,学生成绩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有效。

4、毕业论文(设计)不合格学生必须重做毕业论文(设计),仍不合格者只能发给结业证书。

十、资料整理和管理

函授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有关资料学员不得带走,由指导教师分类整理后交由所属院系负责管理。

 

玉溪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〇年三月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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