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、各位同学:
2027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成绩现已发布,请各教学点通知学生及时查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等相关规定,学生如对学位论文学术评价结果有异议,可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学术复核申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核受理范围
本次学术复核针对学位论文成绩评定公允性开展审查,复核范围涵盖论文评阅、答辩环节。单纯不认同专家学术判断尺度、对打分宽严有异议的,不属于学术复核受理范围。
二、复核申请材料提交要求
申请人须填写书面《学位论文学术复核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写明申请诉求。同一篇论文的所有异议事项须一次性全部提出,不接受分批次补充提交。
申请表提交班主任,由教学点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组织复核;申请须同时提交电子版、纸质版,纸质版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,缺少签字并按手印的,视为申请无效。
三、复核申请时限
本次学位论文成绩公示与复核申请受理同步开展,复核申请受理期限即为本次成绩公示期: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日17:00。受理时间以班主任实际收到内容填写完整、签字及手印齐全的申请表的时间为准;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签字及手印不全的,不予受理。
四、复核方式与复核程序
本次学术复核以书面专家复核为主要方式。学校受理后,将组织专家开展匿名复核审查:复核专家组审阅论文及原有评审材料后进行审查,并在法定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。仅当专家组认定原答辩程序存在重大瑕疵、确有必要时,方可组织重新答辩;学术复核不必然安排重新答辩。
五、结果效力说明
本次为该批次学位论文唯一一次学术复核机会,学术复核结论为学术评价层面最终结论。复核结果由班主任向学生送达,并做好送达记录留存。
六、工作责任要求
各教学点应当及时将本通知完整传达至每一位涉及学生,做好政策解读、材料收集与报送工作。因教学点未落实通知传达、错收、漏收、逾期汇总报送等履职不到位情形产生的相关后果,由对应教学点承担。
学生对本人提交申请表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申请表填报错误、本人未完成签字按手印、自身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等属于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,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
附件:学位论文学术复核申请表
玉溪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2026年10月28日